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直属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
评估检查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18〕128号)文件要求,我市全面安排布署了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及进程,各直属学校也按相关要求开展了创建工作。为检查落实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定于2019年10月对直属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创建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2019年10月10—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估对象: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三、评估工作安排
(一)评估人员
根据原昆明市教育局《关于组建语言文字工作相关评选和考核专家库的通知》昆教语〔2014〕3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程序选取专家组成员并分为两组,同时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二)评估验收
各直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分别按照《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附件1)《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附件2),采取学校自查,市教育体育局评估验收的方式完成此项工作。
评估采取实地检查和集中汇报方式,具体为:校领导汇报、随机听课、巡视校园、查阅资料、教师访谈、专家合议、反馈意见等环节。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和经费,对标对表,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查和自检自查,力争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验收。
(二)各直属学校须于2019年9月20日前向市教育体育局语言文字管理处报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自查报告和自评得分,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报送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直属学校中已经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称号的师专附小、中华小学、教工二幼视为已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验收。
(三)评估指标中,教师普通话测试达标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为此,我局针对2019年开展创建达标工作的学校在暑期专门安排了未达标教师的普通话测试专项报名和考试(详见附件3),请各学校认真排查,及时通知未达标教师按时参加报名和测试。
(四)评估结束后,各学校将根据评估组评审意见修改后的申报表、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汇报材料各1份加盖公章后,交评估组签署意见并上报市教育体育局语管处。
(五)各直属学校要确定一名语言文字工作专干,扫描二维码(附件4)加入直属学校语言文字专干微信群。
联系人:杨晓月,联系电话:63167610。
附件:1.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2.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3.昆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
4.直属学校语言文字专干微信群二维码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4日